反馈问题 |
《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到2015年基本完成西藏草原划定工作,自治区直到2022年3月才着手 编制《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严重满后。同时,已有的工作要求落实也不到位。 |
核查情况 |
根据自治区要求,各县积极落实方案规定,配合中南院完成动员部署、走村入户、矛盾化解,收集资料等工。2022年12月31日、涉及林芝市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地各县网站全部公示完毕且已完成,相关资料已经报自治区林草区并已经消号。 |
整改目标 |
落实方案精神、完成全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
整改措施 |
落实《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涉及林芝草原划定工作,各县(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行现场核实,构建全市基本草原数据,编制基本草原划定报告,制作完成相关和汇总表,各县(区)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示公告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人 |
才旺尼玛 |
联系电话 |
0894-5831522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落实《西藏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精神,配合中南院完成林芝各县(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现场核实,构建全市基本草原数据,编制基本草原划定报告,制作完成相关和汇总表,各县(区)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络公示公告并上报自治区林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