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野生动物猎捕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已实施的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猎捕程序。我局始终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对于野生动物肇事造成农牧业严重损害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按程序及时上报自治区林草局申请猎捕,及时有效减轻野生动物侵害。
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和部门协作。设立大型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牌3个,有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防护工作。2022年12月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印发《林芝市部门间野生动物保护协调工作方案》(林市林草发〔2022〕389号),建立林芝市12家单位部门间野生动物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七县(区、市)也参照市级建立县级部门间野生动物保护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发挥了野生动物保护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
三是不断加强肇事防护工作。近年来在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朗县等3处农牧民养殖合作社加设刀刺网围栏950米,为遭受狗熊等猛兽入户肇事的农牧民发放刀刺绳43万米,购置网围栏5000米分配于米林县、朗县加强防护,在部分重点县加设野生动物驱赶器,用于群众住宅及村庄重要沟口的安全防护。同时,实施完成林芝市野生动物肇事防护试点项目,在工布江达县、朗县等县区开展防护试点,以不断积累经验逐步争取在各有关县区推广。
四是不断加强种群资源调查。2022年我局投入100万元,开展全市黑熊和鬣羚种群动态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了黑熊种群数量、分布情况和种群动态,为科学有效预防黑熊肇事提供支撑。
五是扎实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2018年开展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试点以来,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管理机制,形成了“六制、五必须”的管理措施,有力提升了农牧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提高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政策的时效性、精准性,优化简化了3项理赔程序,并将理赔时效从一年逐步压缩到半年、一季度,最终达到按月赔付,理赔资金也实现了“一卡通”到账,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区推广陆生野生动物肇事商业化运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工作提供了“林芝模式”。扎实推进2023至2025年林芝市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工作,三年自治区、林芝市、各县(区)三级财政预算资金1950.04万元,预算资金增加近600万元。并将马铃薯、其他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白绒山羊纳入野生动物肇事赔付险种。经咨询,目前自治区林草局已草拟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提标(征求意见稿),正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
六是不断深化实地调研,为科学制定野生动物致害寻找办法。国家和自治区林草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致害工作,国家林草局于2021年2月份在全区开展了野生动物致害摸底工作,2021年8月和11月委托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分两次前往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朗县和波密进行野生动物致害现场调研,2023年5月市林草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工布江达县、朗县,就野生动物肇事情况深入调研,为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致害提供决策依据。2024年5月市林草局联合国家林草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专家,深入波密县、朗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一座谈,并深入部分重点村落实地调研野生动物致害和防护情况,逐步探索监测预警、设立电脉冲围栏、改良食物储存器材、声音灯光物理驱逐、猎捕或转移等防护措施。与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沟通并征得大力支持,拟以申报项目方式争取资金全面推进野生动物肇事防护工作。同时制作人兽冲突现状、原因、缓解措施调查问卷积极向基层征集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增加野生动物猎捕指标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条例之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没有设立野生动物猎捕指标的说法,只可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按照程序逐级报批获得猎捕许可后才能开展猎捕工作。同时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暂未安排野生保护动物猎捕审批权限下放。
三、关于建立县级野生动物救助所的问题
当前全市仅墨脱县已建立县级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为加快推进县级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建设,去年来我局不断加强与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沟通协调,目前工布江达县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完成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拟新建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251.26平方米并购置配备有关设备、工器具,已报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同意,正争取安排项目资金。朗县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已与自治区相关处室沟通并得到支持,目前朗县林草局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正加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工作事关全市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有关惠民政策的具体落实,不断强化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体系建设,逐步提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政策的时效性、精准性,有效增强农牧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帮助农牧民群众减轻野生动物肇事带来的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提高防灾防损能力。为做好野生动物肇事频发、重发区域的基础防护工作,联合承保机构应认真分析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各项预防措施,积极做好案件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野生动物损害造成的损失。承保机构应严格按照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程序要求,与投保人签订防灾防损协议,每年应从保费总额中安排不低于5%作为防灾防损费用加强防护。
(三)加大保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媒介,积极向农牧民宣传普及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知识。采取发放资料、悬挂横幅、集中宣讲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乡村农户宣传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的责任范围、赔偿标准和理赔流程等重点内容,提高农牧民群众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政策的知晓率,使广大农牧民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
(四)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肇事调研力度,为推进工作奠定基础。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开展有关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防范野生动物侵害对策,做好防范宣传工作,多方面地、多层次逐步缓解野生动物肇事情况。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取和申报提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和保险赔付额度。同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下放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捕审批权限至市县,以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合法、必要的猎捕更加有效地开展。
感谢您对我市野生动物致害防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0894-587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