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下载(http://www.ly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平安路51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315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林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先审核后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政务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取消、下放、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聚焦生态建设和林草主业,我局将机构设置、党风廉政建设、林草建设项目、湿地生态建设、林下经济项目建设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单位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林业政策、行业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发声,依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政策解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全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2021年,我局在单位公示栏、“林芝林业”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0余期。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公开信息指南1条,及时更新机构领导及分工信息3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3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4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业务信息80余条,办理行政许可审批51件,办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通过信息公开邮箱接收个人向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因申请人未写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及理由,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后,并详细向其说明依申请事项的相关流程,告知其限期补正完善申请用途、内容等相关信息,申请人未能提供,并表示不需要该依申请事项,该依申请事项作不予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林芝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指南》《林芝市林草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林芝市林草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开通网上、电子邮箱、邮寄、传真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已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后,严格程序办理。主动公开林草相关政策解读和回应,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网上及时回应网民留言1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开通运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林芝林业”微信公众号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林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制定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区、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力度还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多,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媒体效果不理想。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府社会服务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构建以传统媒介为基础,新媒体为主体,融媒体为补充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便民利民、高效、简洁的公开方式。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把每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民众对林草部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