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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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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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含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林政检查管理中心

)森林病虫害防疫站

)林业调查规划研究所    

)比日神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心苗圃   

二、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责

林芝市林业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保护和产业发展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其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地方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自治区级资金和市本级投资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14、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林芝市林业和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林芝市林业和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614.84万元,预算支出为2614.8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2804.17万元相比减少189.33万元,同比下降7.24%。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614.8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2804.17万元相比减少189.33万元,同比下降7.2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946.9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2101.93万元相比减少155.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667.9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702.24万元相比减少了34.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90 万元,占总预算的74.46%;项目支出667.94万元,占总预算的2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数为181.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数为5.7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数为80.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数为18.3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数为13.3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数为1217.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数为27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林政资源及森林防火管理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数为476.5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方面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支出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执法管理、防火监测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数为98.4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业务类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数为149.31万元。主要用本部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946.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9%;商品和服务支出17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4%。

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6.63万元,其中:办公费2.92万元、印刷费1.38万元、水电费6.04万元、邮电费7.79万元、取暖费1.63万元、差旅费61.46万元、维修(护)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12.36万元、工会经费24.88万元、福利费0.7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0万元。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7.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5.3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57.70万元与2020年61.79万元相比减少4.09万元,同比下降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车辆购置费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增加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减少4.59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其他车辆5辆:消防车3辆、大型货车1辆、箱式宣传车1辆与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相比增加3辆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261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4.84万元;预算总支出2614.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9.61万元,农林水(类)支出232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6.2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2614.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2614.84万元,分别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9.61万元,农林水(类)支出232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6.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6.63万元,其中:办公费2.92万元、印刷费1.38万元、水电费6.04万元、邮电费7.79万元、取暖费1.63万元、差旅费61.46万元、维修(护)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12.36万元、工会经费24.88万元、福利费0.7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资金中安排了1个项目为政府统一性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即2021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费用427.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2559.6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1583.50万元、车辆价值610.9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65.2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所有预算专项资金实现绩效全覆盖。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对每个专项资金根据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预算管理使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

(五)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年初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至 202012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1年度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