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1-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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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地方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自治区级资金和市本级投资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林业草原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林芝市林业草原局机关(含林芝市森林公安局、林业草原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林政检查管理中心

(三)森林病虫害防疫站(濒危野生动植物救助站)

(四)林科技研究

(五)比日神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六)林芝市林和草原局中心苗圃

第二部分

林芝市林业草原局2020年度

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林业草原局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40,415,760.37元,比上年增加8,804,760.37元,同比增长3.80%,主要为预算项目拨款收入增加所致。全年共计发生经费支出381,330,149.42元,年末资金结转105,951,824.58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40,415,760.37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3,801,558.38,项目收入216,614,201.99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330,149.42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9,430,714.39元,比上年减少348,567.36元,同比下降1.76%,系2020年人员正常退休所致。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52,739.83元,比上年减少3,740,695.17元,同比下降65.70%,系2020年度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支出管理所致。

3、项目支出359,946,695.20元,其中:三区科技人员经费60,000.00元;2018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7,973,241.90元;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63,225,810.00元;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46,184,660.00元;职工食堂厨师工资30,000.00元;延期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及体检费10,120.00元;森林公安局专项业务费201,459.19元;森林公安局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77,390.00元;植树造林专项工作经费91,358.00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2,250.00元;森防目标责任专项资金179,033.92元;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80,315.00元;林芝市2020年药用银杏引种栽培项目91,507.91元;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共管护费699,936.60元;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共管护费14,688.00元;2017年度重点区域公益林建设资金支出10,497.00元;森林生态效益工作经费12,986.00元;2018年林业国家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786,000.00元;2019年林业国家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02,600.00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经费2,037,000.00元;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经费236,473.80元;陆生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保费支出4,275,000.00元;林芝市巨柏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84,900.00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经费285,179.83元;2018年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60,000.00元;2020年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00,000.00元;林业成品油价格补贴15,135.80元;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50,000.00元;202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000.00元;2020年森林防火补助经费1,750,000.00元;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448,000.00元;虫草管理工作经费98,450.00元;草原防火监测执法经费30,000.00元;4.14森林火灾采购应急物资费用资金798,460.00;“两路”绿色景观长廊工程8,000,000.00元;2019年森林公安补助600,530.00元;房租返还款39,440.00元;项目衔接策划经费58,587.60元;党建经费185,984.65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155,700.00元;202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9,500,00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330,149.42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3,454.22元(人员经费支出19,430,714.3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52,739.83元),项目支出359,946,695.2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359,946,695.2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330,149.4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87,323.39元,占总支出5.08%;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2,040.12元,占总支出2.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286.00元,占总支出0.06%;资本性支出351,679,499.91元,占总支出92.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60,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71,599.2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4,572.19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885.96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4,725.10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4,100.00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77,579.76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2,146.04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9,413.08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4,700.00元。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181,199,051.90元。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146,184,660.00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3,006,013.58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587,693.26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93,608.00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381,000.42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829,615.51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3,162,073.80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4,734,029.57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1,060,000.00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15,135.80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549,600.00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576,450.00元。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9,838,702.25元。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9,500,000.00元。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60,684.00元。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64,110.00元。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605,500.00

199,425.27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06,200.00

0.00

3.公务用车经费

499,300.00

199,425.2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9,300.00

199,425.27

(2)公务用车购置

(说明:1、“三公经费”经费支出情况:全年共发生“三公经费”经费支出199,425.27元,比上年减少531,444.13元,同比下降7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发生开支199,425.27元,比上年减少481,722.13元,同比下降70.72%;公务接待费发生0.00元,比上年减少49,722.00元,同比降低100.00%,主要是由于局职工食堂及接待单位未及时报账所致。

2.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年底公务用车购保有量17辆;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187人)。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1,383,454.22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4,135.22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9,319.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19,591,900.00元,其中项目内货物采购5,341,900.00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14,250,000.0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计25,596,935.1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16,649,739.27元、车辆价值6,109,527.18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837,668.70元。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的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林业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林业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