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心苗圃负责培育、引进优良苗木和花草,为迹地更新及城市绿化提供苗木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芝市林业局中心苗圃为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事业机构,事业编制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74.26万元,支出总计274.2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1.42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专项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40.9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33.3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安排的存量资金分别为:猴头菇温棚与林下种植研究项目尾款及中心苗圃死账呆账清理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安排存量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74.2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9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7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5万元,占77%;项目支出63.01万元,占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0.90万元,支出274.2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3万元,增长3.98%,
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中心苗圃专项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3.3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安排的存量资金分别为:猴头菇温棚与林下种植研究项目尾款及中心苗圃死账呆账清理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上年度无存量资金安排。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2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3万元占总支出7.7%;卫生健康支出(类)11.17万元占支出4.03%、农林水支出(类)217.05万元占总支出79%、住房保障支出(类)24.79万元占总支出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4.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3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6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26万元。
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154万元。
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8.8万元。
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0.84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9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金(项):9.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4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4.9%,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33万元,增长51.31%,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苗圃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无预算接待经费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心苗圃对所有预算专项资金实现绩效全覆盖。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对每个专项资金根据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部署的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本次评价对象为林芝市中心苗圃,预算资金274.26万元。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心苗圃机关部门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林业和草原局中心苗圃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56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X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56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业务用车,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四)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五)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中心苗圃项目总支出为63.01万元,将单项支出大于或等于50万的项目列为当年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62.17万元,其中:中心苗圃生产运营专项经费28.8万元,猴头菇温棚与林下种植研究项目20.2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