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含中心苗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二)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心苗圃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与林芝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主要职能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是林芝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单位级别为正县级。其主要职能: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业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草原保护和产业发展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政检查管理中心、森林病虫害防疫站(濒危野生动植物救助站)、林业调查规划研究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中心苗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编制数67个,至2024年底实际在职人员数67个。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林草局的有力指导下,市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四个创建”,紧盯“两地五区”“六大工程”“八项重点任务”,以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为中心,以林长制统筹全市林草工作,突出资源监管和服务保障两条主线,抓好森林草原防火等六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模范区不断贡献林草力量。
一、用好党建领航“指挥棒”,为林草高质量发展全面赋能
坚持以“促落实、强执行”为目标,围绕“三融合三同力”,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2024年党建引领林草重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会、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保密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规定成立机关党总支和3个支部,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断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探索建立“三单两函一通报”工作机制,下发“提醒单”11份、“通知单”3份、“督办单”7份,各业务科室下发各类通知、督办、函、提醒、通报等累计26份,实现督查常态化、跟踪问效标准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印发《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推进林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求真务实,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按照“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各党支部研学、党员干部自学”的模式,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文领学、研讨,开展“支部书记大讲坛”、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县处级领导干部阅读“忏悔录”、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等方式,真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学习教育跟踪问效、落实走深。截至目前,累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集中学习会33次,“三会一课”60余场次,举办专题党课讲座4次、林草讲堂3期,观看红色电影4次。以着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聚焦退耕还林、生态岗位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林草惠民资金政策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生态环保等方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式进行整改,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结合实际,制定《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制度》,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效能。紧盯固定资产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印发工作提醒、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项目调度,确保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实现。今年以来,共印发工作提醒函3份,开展实地督导检查3次;1-11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69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32%。同时,紧盯重点项目推进,细化预算执行措施,明确预算执行阶段目标任务,限定预算完成时限,压实压细预算执行责任,全力推进预算执行工作。累计召开有关预算执行会议4次,1-12月全局预算执行数32104.81万元,执行率85.41%。
(二)抓实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扎实推进以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等为重点的国土绿化工程,灵活运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载体,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常态化。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国土绿化8000亩,目前已完成8986.81亩,完成总任务的112.3%。完成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顺利开工。积极实施好工布江达、波密草原生态修复项目4个,总投资3266万元,修复面积13万亩,目前已完工项目3个。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林芝“桃花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各县(区、市)对接,初步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储备34个,确保相关任务有序推进。
(三)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守护绿水青山生命线。修订完善《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健全优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投入资金2.8亿元,推动林芝市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建设、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暨调度指挥平台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草原防火综合防控水平。紧盯薄弱环节,完成巴宜区至波密县500千伏输配电线路区域196棵高树(枯立木)树线隐患核查和清理工作。印发《关于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及重点地段交通主干道林下可燃物清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林市林长办〔2024〕3号),聘请电力部门专家对7县(区、市)林区输配电设施及线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细致梳理出71条问题,正在分批分期逐步整改。印发《林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林森防指〔2024〕2号),目前察隅县已初步完成队伍组建,巴宜区正在推进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底完成剩余县(市)专业队伍建设。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6轮(次),发现并整改销号各类问题隐患96条。开展各类防火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有力实现防火宣传全民化、全域化、常态化。
(四)抓实林长制工作,当好绿色发展守护者。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召开全市2024年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在落实好“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气象”等协调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林长+防灭火”工作机制,汇聚起全民管绿护绿工作合力。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全面落实巡林护林制度,充分运用林芝林长巡林和林芝巡护APP,扎实开展日常巡林巡护工作,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巡林1.46万人次,护林员巡护里程达18.7万公里,日均巡护4小时以上。
(五)抓实林草资源监管服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林草资源分级巡查制度,切实做好林草地、自然保护地修筑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分级巡查4次、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行动10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通知等,督促及时整改、规范用地。组织开展全市林草湿地自然保护地使用情况大排查,完成第一期成果报告。针对自治区反馈问题,结合分级巡查发现问题,制定《林芝市2023年度林草资源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及林长制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市)加强整改落实。围绕服务对接,进一步优化使用林草地、自然保护地审核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373宗,涉及面积491.2646公顷;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211宗,涉及面积172.9611公顷;受理自然保护地修筑设施建设项目210件。试点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告评审、审查工作,办理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188宗。起草《林芝市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持续跟踪边境产业用地特殊化政策的申请对接全过程,主动开展宣讲解读、积极研究贯彻细则,并加强对各县(区、市)业务指导,持续提升林草系统监管服务水平。
(六)抓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序推进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林芝国家植物园选址论证和范围划定报告》。扎实推进2023至2025年林芝市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兑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赔款1142.78万元。大力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共救护各类野生动物36只。重点围绕雅鲁藏布江巨柏、喜马拉雅红豆杉和兰科植物,深入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繁育拯救,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截止目前,已建成林芝极小种群繁育拯救基地1处,培育兰科植物87种8万余株、雅鲁藏布江巨柏幼苗4500余株、喜马拉雅红豆杉幼苗4500余株。制定《林芝市林草局2024年GLGS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细化方案》,统筹推进GLGS(伯舒拉岭)区域生物生态安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工布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年度调查监测和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阶段性调查任务。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全市先后开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播出宣传短视频100余条,全面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七)抓实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探索林草发展新路径。扎实推进全市创森中期建设,编制完成《2023年度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评估报告》(初稿),持续强化督导检查、业务指导、宣传引导等工作,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动林草碳汇工作,全面完成林草碳汇本底调查,形成《林芝市7县(区、市)森林、草地、湿地生物量和碳储量计量与分析报告》《林芝市7县(区、市)森林、草地、湿地碳中和固碳潜力评估报告》,为系统、精准评估全市林业碳储量和可开发碳汇量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波密县完成全区首笔CCER林业碳汇交易,实现了“碳库”和碳资产从0到1的突破,林业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林下资源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序时推进《10种野生林下资源培育与示范》《西藏兰花、薄叶鸡蛋参、雪莲等珍稀濒危野生药用与观赏植物的组培快繁及组培苗种植技术研究》《林芝市林下资源植物高效栽培及林下种植模式探究》《林芝市猴头菇温棚与林下种植研究》等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截至目前,已获得留兰香、多蕊金丝桃、牛奶子、西南手参可移植苗;继代培养西藏虎头兰、金线兰、金钗石斛和密花石豆兰组培苗3000余株;引进新品种猴头菇菌种3500棒、竹荪菌2000余棒、其他食用菌500余棒,建立林下仿野生栽培实验基地10亩。圆满完成2024年虫草采集管理工作,据初步统计测算,全市虫草产量6.28吨、产值约6.5亿元,促进农牧民增收约1.85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影响较大。从日常项目预算调度情况来看,全局预算执行情况受项目款拨付进度影响较大,且项目第一笔款拨付之后,后续拨款需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后才能拨付,所需时间较长,导致预算执行较慢。
(二)林草资源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环保督察、分级巡查发现,我市各类建设项目违规使用林草地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出建设项目主体单位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施工单位用地红线意识不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全面等问题。
(三)森林草原防火力度仍需持续加强。随着来林旅游人员、林区施工作业、林下资源采集等活动逐年增加,防火宣传仍然存在覆盖面不全、形式单一的问题。另外,林区输配电线路、林下可燃物等重点隐患排查整治上还有所欠缺。
三、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市林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区党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锚定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目标,紧紧围绕“两地五区”“六大工程”“八项重点任务”,坚定生态是林芝发展根基的思想,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高质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模范区不断贡献林草力量。
(一)高质量推进林草项目建设。做实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全市林草领域项目储备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双提升,努力确保林草领域项目年度储备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对照2025年度部门预算金额,做到提前谋划准备,逐项制定推进举措,大力推进预算执行。适时启动林芝市林业草原“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抢抓春季造林时节,有序推进以林芝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二期工程为重点的生态修复造林项目;积极推进打造林芝“桃花城”五年行动,有序启动2025年第一批项目的申报、选址、前期论证、资金协调等工作,确保有关项目顺利落地。
(三)强化森林草原防火。严格落实《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好防火各项措施,认真开展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火源管控等常规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规范常规防火管理;突出抓好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早期火处置、经验推广等重点工作,探索创新防火典型经验做法,树立示范标杆,全市推广借鉴;严格做好输配电设施排查整治、行业监管责任、队伍建设等薄弱工作,破解问题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提升防火综合能力。
(四)持续强化林草资源监管。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林草资源分级巡查,强化已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压实建设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类建设项目规范使用林草地、自然保护地。
(五)加快推进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启动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方案、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植物园测绘(1:500)、全市植物资源调查和成立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专班等前期工作事宜。
(六)持续做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持续抓好国家森林城市中后期建设,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我市国家森林城市中期建设指标评估报告、规划完成情况报告、中期建设工作总结,为国家复查做好准备。稳妥推动林草碳汇相关工作。总结推广好波密县林草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工作经验,运用好林芝市“双碳”本底调查工作成果,逐步启动其余各县(区、市)的林草碳汇开发交易,建立健全林芝市林业碳汇交易体系。加快推进林芝市林下资源科技园建设,扎实推动相关科研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确保取得较好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2376.03万元,支出总计32376.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9290.99万元,增涨59.58%。主要原因:本年度专项新增专项资金项目(防火道路建设22886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2108.9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年初结转结余267.05万元,主要是为存量资金分别为:林芝市“双碳”行动本底调查经费、尼洋河二桥段桃树移栽试点(堤防防护林建设)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2376.0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237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56.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237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3万元,占17%;项目支出29995.3万元,占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376.03万元,支出32376.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290.99万元,增涨59.58%,主要原因:本年度专项资金增加(防火道路建设22886万元)。
支出增加19290.99万元,增涨59.58%,主要原因:本年度专项资金增加(防火道路建设22886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67.05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是为存量资金分别为:林芝市“双碳”行动本底调查经费、尼洋河二桥段桃树移栽试点(堤防防护林建设)项目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22.95万元,增下降27%,主要原因本年度安排存量资金减少。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90.99万元,增涨59.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78.25万元,占支出0.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7.29万元,占支出0.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7.16万元,占支出0.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817.11万元,占支出5.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9763.39万元,占支出9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4.38万元,占支出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98.42万元,占支出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376.03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年初预算为32376.03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78.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13.1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6万
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5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3.9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6.98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3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7.8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支出863.11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支出736.46万元;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支出128.46万元;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89.06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59.84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171.45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297.5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339.33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4.82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752.56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23872.91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支出5.32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2659.635万元;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3.84万元;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9.3万元;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90.24万元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98.4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7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6.5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4.1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无增减。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41万元,支出决算为5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40.69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车辆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88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用于业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用车油料及专项检查用车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方面。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1万元,增长0.8%。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003%,主要原因相应国家政策缩减公务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接待103人次;主要用于工作组组织开展检查及调研次数增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3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37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相应国家政策缩减公务开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打分表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市林业局对建立健全内部内控制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共西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1〕285号)以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林财预〔202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市林业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实施了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检查、函证、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西藏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是林芝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由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单位级别为正厅级。其主要职能: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业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草原保护和产业发展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政检查管理中心、森林病虫害防疫站(濒危野生动植物救助站)、林业调查规划研究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中心苗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编制数67个,至2023年底实际在职人员数67个。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林草局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林芝市第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对照市委“11364”发展思路,对标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目标,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任务,持续有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发展、重点生态建设和薄弱区域治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重点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进一步深化“五引领五融合”林草党建工作品牌,围绕“三融合三同力”党建共建模式,以“党建业务双融合”为总体要求,以“促落实、强执行”为目标,以“思想融合同心聚力、目标融合同向发力、行动融合同步共力”为具体举措,形成用纪律支撑、按规矩办事、分层次管理、论实绩考核工作格局。
(二)围绕中心聚焦重点,全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原则,强化林草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草原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产业发展。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健全森林草原防火机制、强化资源管理、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年初预算批复数11,529.29万元,综合调整调增额为5,598.03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17,12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90.07万元。
2.决算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决算数为12,81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22万元,项目支出10,749.5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部署的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资金17,127.32万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 年1月1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7)《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8〕89号)
(8)《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执行。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标准客观、权重合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绩效评价报告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指标与支出目标具有直接的联系,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和其他评价方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主要为:
(1)计划标准,本次评价中部分产出指标采用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来源于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2)历史标准,在本次评价中部分效益指标采用历史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来源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统计。
(3)行业标准。本次评价将交警队履职目标要求作为行业标准参考。
(4)其他标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本次评价中决策及过程指标采用其他标准。
5.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要求为基础,构建“以部门规划、运行成本、基础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共性指标评价部门管理效率,以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等个性指标评价部门履职结果”的评价体系框架。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 75分(含)至 90 分的为“良”,60 分(含)至 75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在明确委托方要求后,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的任务分工。
(2)编制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和标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相关附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将报委托方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调整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1)前期准备通知
工作组通过委托方获取项目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提前沟通,下发资料清单,由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收集部门资料
为满足评价工作需要,通过邮件、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根据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跟踪辅导被评价项目 单位准备评价所需相关资料,对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解答,为被评价项目单位能够提供出满足评价需要的资料提供辅导支持。
(3)资料收集及审核反馈
工作组将依据资料收集清单对资料进 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4)非现场评价
主要对被评价项目提交的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统计和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存有疑义的问题,我们会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存疑事项,也将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
(5)综合评价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核实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
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工作组对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递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表3-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投入 |
15 |
10.00 |
66.67% |
|
过程 |
49 |
33.00 |
67.35% |
|
产出 |
16 |
11.57 |
72.31% |
|
效果 |
20 |
15.56 |
77.80% |
|
绩效评价得分:70.13分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中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分,总得分10分。
表4-1项目投入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投入 |
15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
1 |
1 |
|
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
1 |
1 |
|||
|
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
1 |
1 |
|||
|
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
1 |
1 |
|||
|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
2 |
0 |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3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0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3 |
3 |
|||
|
合计 |
15 |
10 |
|||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市林业局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满分1分,实得1分。
(2)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市林业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满分1分,实得1分。
(3)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市林业局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能够明确量化体现。满分1分,实得1分。
(4)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市林业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符合年度工作计划。满分1分,实得1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市林业局2023年初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不匹配无法评价,绩效目标表中的“产出内容”未明确资金分配金额 。满分2分,扣2分,实得0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末实际在职人员数为67人。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数共67个。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满分3分,实得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市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2.0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0.04万元,变动金额为52.0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30%。变动率较大系因为本年度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此项支出为上年结转结余中支出购买公务用车款。满分3分,实得0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市林业局2023年项目总支出全年预算额度为115,077.71万元;24个重点项目为单项支出大于或等于50万的项目列为当年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14,377.02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95.35%。满分3分,实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49分,总得分32分。
表4-2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过程 |
49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11 |
5 |
|
预算调整率 |
2 |
0 |
|||
|
结转结余率 |
6 |
4 |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1 |
0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1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1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3 |
1 |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5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2 |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4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2 |
|||
|
合计 |
49 |
33 |
|||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预算数总额为17,127.32万元;《部门决算报表》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决算数为12,810.7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4.80%。满分11分,实得5分。
(2)预算调整率
《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年初算数11,529.29万元,依据林芝市财政局《林芝市财政局关于调减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60号文件。综合调增预算指标金额为5,598.03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17,127.3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32.68%,满分2分,实得0分。
(4)结转结余率
市林业局2023年结转结余总额为4,316.55万元。支出预算数为17,127.32万元。结转结余率为25.20%,满分6分,实得4分。
(5)结转结余变动率
市林业局2022年度结转结余金额为990.07万元,2023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4,316.55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335.98%,满分1分,实得0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
市林业局2023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164.3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64.3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满分2分,实得1分。
(7)“三公经费 ”控制率
2023年市林业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为92.09万元,预算安排数为92.09万元。满分2分,实得1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
市林业局市级政府采购合同金额6,292.86万元,政府预算采购金额为6,263.62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47%。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满分3分,实得1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林业局将各类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其中包含重大事项类、党建工作类、党政务公开类、项目建设类、管理培训类、规划财务类等,各项制度健全;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合规,满分3分,实得3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抽查,市林业局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经过开会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满分5分,实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市林业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预算信息,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暂未公开。满分2分,实得2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抽查财务凭证,业务附件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满分2分,实得2分。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林业局制定并印发了《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部门及职责进行了明确,从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调拨与转移、处置等方面对资产管理行为进行了约束,保障了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满分3分,实得3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已核查市林业局土地未入账,目前使用的土地均未办理产权证,导致土地类资产均未计入资产;闲置资产未及时处置。如:单位可替换产品目前全部收回并放置在仓库,长期不使用已形成资产闲置。满分5分,实得4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根据固定资产卡片及国有资产报告,统计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963.85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1,963.8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满分2分,实得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从部门整体产出情况的职责履行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6分,总得分11.57分。
表4-3部门产出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 |
16 |
职责履行 |
实际完成率 |
4 |
3.13 |
|
完成及时率 |
4 |
3.13 |
|||
|
质量达标率 |
4 |
3.13 |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4 |
2.18 |
|||
|
合计 |
16 |
11.57 |
|||
1.职责履行情况
(1)实际完成率
市林业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60个,实际完成任务数为47个,实际完成率为78.33%。满分4分,实得3.13分。
(2)完成及时率
市林业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60个,截至2023年12月,实际及时完成任务数为47个,完成及时率为78.33%。满分4分,实得3.13分。
(3)质量达标率
市林业局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60个,截至2023年12月,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的工作任务数量为47个,质量达标率78.33%。满分4分,实得3.13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
市林业局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共22项,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为12项,重点工作办结率为54.55%。满分4分,实得2.18分。
(四)部门效益情况
从部门整体效果情况的履职效益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总得分15.56分。
表4-4部门效果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效果 |
20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8 |
6 |
|
生态效益 |
7 |
5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4.56 |
|||
|
合计 |
20 |
15.56 |
|||
(1)社会效益
市林业局建立林草重点项目“挂图督办”机制,2023年全市林草行业政府投资重点项目35个,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30147万元。1-10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677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5.12%。扎实开展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分级巡查等工作,强化征占用林草地、保护地审核审批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征占用林地300件、草地90件,保护地146件。完成林芝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发现外来入侵物种53种。牵头印发《林芝市部门间野生动物保护协调工作组工作方案》,共受理动物肇事3524起,兑现赔付金508万元。救护野生动物41只。社会效益较为显著,满分8分,实得6分。
(2)生态效益
以“复绿添彩”为目标,实施以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为重点的国土绿化工程,全市共完成国土绿化1.2万亩,贯彻落实《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上年度本级财政收入的5%纳入当年森林草原防火预算,落实解决乡(镇)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4万元/年。全年总投资15227万元实施防火重点项目9个,基本建成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调度中心,融合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航监测、智能视频终端、护林员的“天空地人”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网格体系,投入资金4480万元充实防火物资储备。不断优化乡级专业管护员、森防突击队、群众护林员三支队伍。全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满分7分,实际得分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3年市林业局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满意度为90%。满分5分,实际得分4.5分。
(一)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3年市林业局三公经费变动率较大,变动率为130%。系因为本年度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此项支出为上年结转结余中支出购买公务用车款。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已核查林业局土地未入账,目前使用的土地均未办理产权证,导致土地类资产均未计入资产;闲置资产未及时处置。
(一)三公经费变动率
落实节约措施,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遵循经费预算从紧、学习考察从实、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原则,确保三公经费科学配置、合理开支。
(2)资产管理安全性
1、加强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管理;2、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盘点相关要求,对资产使用状况及时更新;3、加强闲置资产管理,及时上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划拨调剂等方式,优化固定资产闲置问题。
附件4: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心苗圃
二、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责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保护和产业发展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防火科。
其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地方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火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护、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林区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预警预测、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自治区级资金和市本级投资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14、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林草局的有力指导下,市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四个创建”,紧盯“两地五区”“六大工程”“八项重点任务”,以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为中心,以林长制统筹全市林草工作,突出资源监管和服务保障两条主线,抓好森林草原防火等六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模范区不断贡献林草力量。
一、用好党建领航“指挥棒”,为林草高质量发展全面赋能
坚持以“促落实、强执行”为目标,围绕“三融合三同力”,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2024年党建引领林草重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会、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保密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规定成立机关党总支和3个支部,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断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探索建立“三单两函一通报”工作机制,下发“提醒单”11份、“通知单”3份、“督办单”7份,各业务科室下发各类通知、督办、函、提醒、通报等累计26份,实现督查常态化、跟踪问效标准化。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印发《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推进林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求真务实,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按照“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各党支部研学、党员干部自学”的模式,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文领学、研讨,开展“支部书记大讲坛”、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县处级领导干部阅读“忏悔录”、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等方式,真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学习教育跟踪问效、落实走深。截至目前,累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集中学习会33次,“三会一课”60余场次,举办专题党课讲座4次、林草讲堂3期,观看红色电影4次。以着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聚焦退耕还林、生态岗位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林草惠民资金政策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生态环保等方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式进行整改,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抓实业务工作“主引擎”,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结合实际,制定《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制度》,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效能。紧盯固定资产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印发工作提醒、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项目调度,确保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实现。今年以来,共印发工作提醒函3份,开展实地督导检查3次;1-11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69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32%。同时,紧盯重点项目推进,细化预算执行措施,明确预算执行阶段目标任务,限定预算完成时限,压实压细预算执行责任,全力推进预算执行工作。累计召开有关预算执行会议4次,1-12月全局预算执行数32104.81万元,执行率85.41%。
(二)抓实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扎实推进以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等为重点的国土绿化工程,灵活运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载体,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常态化。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国土绿化8000亩,目前已完成8986.81亩,完成总任务的112.3%。完成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顺利开工。积极实施好工布江达、波密草原生态修复项目4个,总投资3266万元,修复面积13万亩,目前已完工项目3个。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林芝“桃花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各县(区、市)对接,初步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储备34个,确保相关任务有序推进。
(三)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守护绿水青山生命线。修订完善《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健全优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投入资金2.8亿元,推动林芝市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建设、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暨调度指挥平台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草原防火综合防控水平。紧盯薄弱环节,完成巴宜区至波密县500千伏输配电线路区域196棵高树(枯立木)树线隐患核查和清理工作。印发《关于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及重点地段交通主干道林下可燃物清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林市林长办〔2024〕3号),聘请电力部门专家对7县(区、市)林区输配电设施及线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细致梳理出71条问题,正在分批分期逐步整改。印发《林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林森防指〔2024〕2号),目前察隅县已初步完成队伍组建,巴宜区正在推进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底完成剩余县(市)专业队伍建设。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6轮(次),发现并整改销号各类问题隐患96条。开展各类防火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有力实现防火宣传全民化、全域化、常态化。
(四)抓实林长制工作,当好绿色发展守护者。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召开全市2024年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在落实好“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气象”等协调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林长+防灭火”工作机制,汇聚起全民管绿护绿工作合力。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全面落实巡林护林制度,充分运用林芝林长巡林和林芝巡护APP,扎实开展日常巡林巡护工作,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巡林1.46万人次,护林员巡护里程达18.7万公里,日均巡护4小时以上。
(五)抓实林草资源监管服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林草资源分级巡查制度,切实做好林草地、自然保护地修筑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分级巡查4次、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行动10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通知等,督促及时整改、规范用地。组织开展全市林草湿地自然保护地使用情况大排查,完成第一期成果报告。针对自治区反馈问题,结合分级巡查发现问题,制定《林芝市2023年度林草资源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及林长制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市)加强整改落实。围绕服务对接,进一步优化使用林草地、自然保护地审核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373宗,涉及面积491.2646公顷;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211宗,涉及面积172.9611公顷;受理自然保护地修筑设施建设项目210件。试点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告评审、审查工作,办理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188宗。起草《林芝市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持续跟踪边境产业用地特殊化政策的申请对接全过程,主动开展宣讲解读、积极研究贯彻细则,并加强对各县(区、市)业务指导,持续提升林草系统监管服务水平。
(六)抓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序推进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林芝国家植物园选址论证和范围划定报告》。扎实推进2023至2025年林芝市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兑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赔款1142.78万元。大力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共救护各类野生动物36只。重点围绕雅鲁藏布江巨柏、喜马拉雅红豆杉和兰科植物,深入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繁育拯救,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截止目前,已建成林芝极小种群繁育拯救基地1处,培育兰科植物87种8万余株、雅鲁藏布江巨柏幼苗4500余株、喜马拉雅红豆杉幼苗4500余株。制定《林芝市林草局2024年GLGS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细化方案》,统筹推进GLGS(伯舒拉岭)区域生物生态安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工布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年度调查监测和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阶段性调查任务。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全市先后开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播出宣传短视频100余条,全面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七)抓实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探索林草发展新路径。扎实推进全市创森中期建设,编制完成《2023年度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评估报告》(初稿),持续强化督导检查、业务指导、宣传引导等工作,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动林草碳汇工作,全面完成林草碳汇本底调查,形成《林芝市7县(区、市)森林、草地、湿地生物量和碳储量计量与分析报告》《林芝市7县(区、市)森林、草地、湿地碳中和固碳潜力评估报告》,为系统、精准评估全市林业碳储量和可开发碳汇量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波密县完成全区首笔CCER林业碳汇交易,实现了“碳库”和碳资产从0到1的突破,林业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林下资源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序时推进《10种野生林下资源培育与示范》《西藏兰花、薄叶鸡蛋参、雪莲等珍稀濒危野生药用与观赏植物的组培快繁及组培苗种植技术研究》《林芝市林下资源植物高效栽培及林下种植模式探究》《林芝市猴头菇温棚与林下种植研究》等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截至目前,已获得留兰香、多蕊金丝桃、牛奶子、西南手参可移植苗;继代培养西藏虎头兰、金线兰、金钗石斛和密花石豆兰组培苗3000余株;引进新品种猴头菇菌种3500棒、竹荪菌2000余棒、其他食用菌500余棒,建立林下仿野生栽培实验基地10亩。圆满完成2024年虫草采集管理工作,据初步统计测算,全市虫草产量6.28吨、产值约6.5亿元,促进农牧民增收约1.85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影响较大。从日常项目预算调度情况来看,全局预算执行情况受项目款拨付进度影响较大,且项目第一笔款拨付之后,后续拨款需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后才能拨付,所需时间较长,导致预算执行较慢。
(二)林草资源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环保督察、分级巡查发现,我市各类建设项目违规使用林草地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出建设项目主体单位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施工单位用地红线意识不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全面等问题。
(三)森林草原防火力度仍需持续加强。随着来林旅游人员、林区施工作业、林下资源采集等活动逐年增加,防火宣传仍然存在覆盖面不全、形式单一的问题。另外,林区输配电线路、林下可燃物等重点隐患排查整治上还有所欠缺。
2025年,市林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区党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锚定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目标,紧紧围绕“两地五区”“六大工程”“八项重点任务”,坚定生态是林芝发展根基的思想,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高质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模范区不断贡献林草力量。
(一)高质量推进林草项目建设。做实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全市林草领域项目储备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双提升,努力确保林草领域项目年度储备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对照2025年度部门预算金额,做到提前谋划准备,逐项制定推进举措,大力推进预算执行。适时启动林芝市林业草原“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抢抓春季造林时节,有序推进以林芝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二期工程为重点的生态修复造林项目;积极推进打造林芝“桃花城”五年行动,有序启动2025年第一批项目的申报、选址、前期论证、资金协调等工作,确保有关项目顺利落地。
(三)强化森林草原防火。严格落实《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好防火各项措施,认真开展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火源管控等常规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规范常规防火管理;突出抓好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早期火处置、经验推广等重点工作,探索创新防火典型经验做法,树立示范标杆,全市推广借鉴;严格做好输配电设施排查整治、行业监管责任、队伍建设等薄弱工作,破解问题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提升防火综合能力。
(四)持续强化林草资源监管。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林草资源分级巡查,强化已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压实建设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类建设项目规范使用林草地、自然保护地。
(五)加快推进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启动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方案、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植物园测绘(1:500)、全市植物资源调查和成立林芝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专班等前期工作事宜。
(六)持续做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持续抓好国家森林城市中后期建设,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我市国家森林城市中期建设指标评估报告、规划完成情况报告、中期建设工作总结,为国家复查做好准备。稳妥推动林草碳汇相关工作。总结推广好波密县林草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工作经验,运用好林芝市“双碳”本底调查工作成果,逐步启动其余各县(区、市)的林草碳汇开发交易,建立健全林芝市林业碳汇交易体系。加快推进林芝市林下资源科技园建设,扎实推动相关科研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确保取得较好成效。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实际支出3237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3万元,分为人员经费2206.5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4.13万元,主要为日常的办公经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为: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4年无出国出境的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6.6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2万元,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5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3万元,接待21批次、103人次。2024年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无车辆购置费,我们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无上年结转资金。
4. 会议费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预算会议费0元,决算数0元,比上年减少或增加0%。
5.培训费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培训费0元,决算数0元,比上年减少或增加0%)
项目经费支出29995.3万元,分别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8.25万元,主要用于西藏兰花、薄叶鸡蛋参、雪莲等珍稀濒危野生药用与观赏植物的组培快繁及组培苗种植技术研究45万元、虎掌菌林下反季节种植试验示范项目33.2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864.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雅鲁藏布大峡谷补助资金项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森林保护修复610.22万元,主要用天然林停伐补助、比日山火烧地生态修复项目、比日山火烧地生态修复项目、比日山火烧地生态修复项目;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9.06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全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雅鲁藏布大峡谷补助资金项目;农林水支出27919.32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公务用车油料费、局机关食堂经费、干部职工下乡办实事、防火检查、聘请法律顾问费及市委安排的市级领导其他工作等经费,森林资源培育75.8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方面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周转房维修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43万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我局围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条主线,持续有力推进国土绿化、产业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绿化之路,既注重数量更注重质量,确保国土绿化行动科学健康发展,逐步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一是稳步推进城市周边及重点区域绿化。以创建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采取规模建绿、立体植绿、适地适树等方式,在基本消除成片荒滩荒山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防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建设修建四是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落实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着力抓好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社会效益。一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以建设青年林、巾帼林、职工林、警官林为载体,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国土绿化行动,实现义务植树年均达2000亩以上,逐步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二是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科学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古树名木认定、登记、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濒危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三是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保护区界桩界碑、管理局、管理分局、管护站等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并配备办公设备、监测设备、通讯设备和交通车辆,为自然保护地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有力保障,自然保护地管理管护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经济效益。立足林芝实际,坚持科学规划,加快良种引进,突出示范引导,产业基地规模快速扩张,一心一带一区一环三基地产业带初步形成,产业效益逐步显现,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群众增收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一是实施林果产业种植,促进群众增收。二是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大项目促进大发展,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林草生态体系、发达的林草产业体系,有效提高群众增收。三是认真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仅2024年就落实公益林管护资金就达2.7亿多元,可促进全市农牧民群众年均增收1500多元。四是深入推进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试点,肇事补偿时效由原来的1年时限压缩至1个月内,补偿资金赔付逐步实现“一卡通”,赔偿资金发放效率大幅提高,有效增强了农牧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可持续影响。一是持续有力推进国土绿化、产业建设工作,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宜居、社会稳定。二是保护全市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种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生物多样性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质的生态产品。三是全市境内的公益林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得到持续保护,公益林地的林木采伐得到了严格控制,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保堤护路,消除噪音,美化环境等作用十分显著,林区农牧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也增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强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火情监控,有效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森林动植物多样化。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及林业国家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绩效阶段性目标未完成,通过对未完成情况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各种前置手续办理,部分资金量大需要经可研编制和初步设计程序,项目设计文本质量不高导致项目前期进展缓慢、项目开工建设滞后。
二是林业造林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期1-2年,管护期5年(含施工期),加上项目前期和竣工终验以及财政评审,整个周期需要6年。资金拨付也是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拨付,两年施工期限结束最多拨付85%,剩余15%需待财政评审后拨付,导致部分资金无法拨付。
三是项目工作滞后。一方面部分项目方案迟迟得不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另一方面是项目资金到位时已过了当年项目建设期,开工建设只能推迟到下个年度。
三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时效性设置不科学,未考虑到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时间及项目实施中的建设周期等。
绩效自评结论
(1)社会效益)
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结合实际,制定《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制度》,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效能。紧盯固定资产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印发工作提醒、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项目调度,确保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实现。今年以来,共印发工作提醒函3份,开展实地督导检查3次;1-11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69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32%。同时,紧盯重点项目推进,细化预算执行措施,明确预算执行阶段目标任务,限定预算完成时限,压实压细预算执行责任,全力推进预算执行工作。累计召开有关预算执行会议4次,1-12月全局预算执行数32376.03万元,执行率85.41%。完成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顺利开工。积极实施好工布江达、波密草原生态修复项目4个,总投资3266万元,修复面积13万亩,目前已完工项目3个。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林芝“桃花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各县(区、市)对接,初步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储备34个,确保相关任务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分级巡查等工作,强化征占用林草地、保护地审核审批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征占用林地373宗、草地211宗,保护地210件。完成林芝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发现外来入侵物种53种。扎实推进2023至2025年林芝市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兑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赔款1142.78万元。大力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共救护各类野生动物36只。
(2)生态效益
以“复绿添彩”为目标,实施以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为重点的国土绿化工程,全市共完成国土绿化1.2万亩,贯彻落实《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上年度本级财政收入的5%纳入当年森林草原防火预算,落实解决乡(镇)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54万元/年。全年总投资27788万元实施防火重点项目5个,基本建成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调度中心,融合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航监测、智能视频终端、护林员的“天空地人”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网格体系,投入资金683.9万元充实防火物资储备。不断优化乡级专业管护员、森防突击队、群众护林员三支队伍。全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4年市林业局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满意度为90%。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履职效能
1.整体效能
2024年实际支出3237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06.59万元、公用经费174.13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9995.3万元,支出率为100%。我局2024年计划完成项目数为30个,其中50万以上项目为32个实际完成任务数为27个,实际完成率为84%
专项效能。
我局2024年50万以上计划完成项目数为32个,实际完成任务数为27个,实际完成率为84%;
我局2024年50以上计划完成项目数为32个,截至2024年12月,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的工作任务数量为27个,质量达标率84%。
我局2024年50万以上重点工作计划共32项,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为27项,重点工作办结率为84%
(二)管理效率
1.预算编制
2024年市林草局年初预算批复数8137.7万元,综合调整调增额为28260.87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36,39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9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034.79万元。
2.预算执行
2024年实际支出3237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3万元,分为人员经费2206.5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4.13万元,主要为日常的办公经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
项目经费支出29995.3万元,分别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8.2,5万元,主要用于西藏兰花、薄叶鸡蛋参、雪莲等珍稀濒危野生药用与观赏植物的组培快繁及组培苗种植技术研究45万元、虎掌菌林下反季节种植试验示范项目33.2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8,64.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雅鲁藏布大峡谷补助资金项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森林保护修复610.22万元,主要用天然林停伐补助、比日山火烧地生态修复项目、比日山火烧地生态修复项目、比日山火烧地生态修复项目;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9.06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全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雅鲁藏布大峡谷补助资金项目;农林水支出27919.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务用车油料费、局机关食堂经费、干部职工下乡办实事、防火检查、聘请法律顾问费及市委安排的市级领导其他工作等经费,森林资源培育75.8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方面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周转房维修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4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3.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4年预算信息,2024年决算尚未批复,暂未公开。
绩效管理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每一个项目根据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
5.采购管理
2024年预算资金中安排了4个项目均为政府采购项目。
资产管理
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部门及职责进行了明确,从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调拨与转移、处置等方面对资产管理行为进行了约束,保障了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运行成本
2024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075.73万元增加371.8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增加。。包括办公费办公费9.47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9.5万元、物业管理费0.58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32.15万元、福利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决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决算数为3237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3万元,项目支出29995.30万元。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中
附件5: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9.1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5.19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9.61万元,市林业局市级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269.61万元,政府预算采购金额为1269.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7350.3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861.4平方米,业务用房7430.99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405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2台为轿车、9台为越野车、其他车型6台均为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7830.34万元。
(四)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五)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林芝市“双碳”行动本底调查经费项目主要按照《林芝市林草碳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的碳储量现状特征、分布格局和发展潜力,为后续林草碳汇计量监测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林芝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投入416万元开展林芝市双碳本底调查工作,其中2023年支出332.8万元,2024年支出83.2万元。项目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负责实施,通过外业调查、内业实验等工作,形成《林芝市7县区碳中固碳潜力评估报告》《林芝市7县(市、区)生物量和碳储量计量与分析报告》2个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后续林草碳汇工作提供支撑。
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费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使用和绩效目标等情况。为保护我市陆生野生动物,减少公民因陆生野生动物侵害所造成的损失,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林芝生态文明建设,由政府向全市公民和家畜家禽、农作物等财产投保,对因野生动物致害造成损失的公民给予补偿。2024年共投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费650万元,其中自治区和市级585万元。2024年,我局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履职,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
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西藏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兰科植物和西藏柏木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持续强化保护区动植物专项调查等有效保护措施,逐步提升大峡谷保护区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大峡谷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有效保护。2024年我局争取到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800万元,开展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西藏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主要内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制作及防火物资维保、应急保障;防火物资储备;购买无人机巡护、早期火处置等服务;防火数据系统平台功能完善建设及系统运营维护费;防火视频制作、推广等宣传;购买卫星服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信息推送;办公、差旅等其他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1: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含中心苗圃)
附件4: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
附件5: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