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宣传教育、推动学法用法,全局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能力明显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信仰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读书班、集中交流研讨会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围绕林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配合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旅游发展、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方面开展了多次调研。特别是今年4月14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恒伟同志亲自带队,就我局贯彻实施《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情况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地方性法规修订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二是完善内部制度。修订完善我局保密相关制度,制定《林芝市重大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资源综合利用的若干规定》《林芝市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计算方法》《林芝市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林草行政执法、资源管理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林草法治实践。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将法治要求贯穿于林草工作全过程。一是强化资源保护。加快推进以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二期工程为重点的国土绿化工程,2025年国土绿化任务6000亩,截至目前完成7512.165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25.2%。抢抓春季造林黄金时节,稳步推进工程造林,林芝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林芝老桃树移植培育试验(尼洋河中心城区段堤防防护林建设)项目竣工。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分级巡查4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行动5次,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完成2024年林草综合执法下发图斑自查工作。制定《林芝市2025年林草湿地自然保护地使用情况专项大排查工作方案》,启动年度专项排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切实做好2024年森林督察反馈问题县级自查和2022-2023年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坚持疏堵结合,认真落实防火督导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隐患排查督导检查7轮,发现问题隐患500余条,并限时完成整改。严查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及防火措施落实不力行政案件57起,其中涉及林区施工企业24家、个人33人,累计行政处罚55.28万元。三是优化行政审批。依法履行林草行政许可职责,规范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程序,累计受理自然保护地修筑设施建设项目149件;办理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494宗,涉及林地679公顷、草地70公顷。继续承接做好自治区林草局在林芝试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评审,制定《林芝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审工作规则》,规范评审环节,今年以来,受理审查现状调查表139份,组织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审会议6次,评审报告27份。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治理效能。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客观实际。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通过“四下基层”、包保督导等方式主动俯下身子,深入察民情、听民声,尊重民意。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决策等,严格执行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依法合规。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透明廉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完善内部监督。紧盯违规吃喝等“四风”顽疾,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承办建议3件、提案5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林草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林权争议、草原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同时,对全市林草重点工程集中排查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情况。未发现相关矛盾纠纷,无信访案件。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植树节”“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全年组织普法宣传1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8万余份。在官方抖音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警示教育片、宣传短视频4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提醒660万余条。
(七)抓实法治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1次,参学人员50余人次。二是开展全员普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客观分析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执法人员素养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背景不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具备法律知识和执法经验的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三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宣传方式较为传统,运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效果有待加强。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统筹谋划、督促落实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审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重要事项。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推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新型案件办理、证据固定等技能培训,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与司法证据标准,将案件移送周期压缩。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湿地等违法行为,力争问题图斑全部整改。
(二)深化普法与社会共治。构建精准普法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专项普法,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八进活动。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制作以案释法系列短视频,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社会监督机制,扩大举报奖励范围,将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等行为纳入奖励目录,健全举报线索快速核查机制,确保时限内反馈核查结果。完善林草保护奖惩制度,扩大村级集体奖励覆盖面,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强化法治保障措施。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组织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授课,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