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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联合通告

  •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

    工作的联合通告

    林市林发〔2021388

    各邮递、快递、物流公司、国有、个体苗圃、建筑施工队、木材经营厂: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流交通方式改变,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随贸易传播扩散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人为扩散蔓延,依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林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有关事项联合通告如下:

    一、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包括: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木材、竹材、干果、盆景及木质包装材料。

    二、为避免因携带危险性病虫而造成绿化工程、苗木生产延期及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单位和个人在选择调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原产地时,要重点考察该地区的病虫疫情,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美国白蛾疫区地区调入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条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和第八条规定:“……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等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我市境内,凡销售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到外县(市、区)的,在装车前,必须到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凭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凡从外地购买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到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申请办理调运手续,凭有效期内的《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四、调入或调出松木、松木制品及其包装材料,包括包装箱、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垫木、衬木等木质包装材料,重点物流领域(市场货运、铁路运输、物流快递公司等)和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电力、通信等企业)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等。在运输前,必须到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调运手续调入我市后,要及时到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申请复检。

    五、未经检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对违规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将依据检疫法规实施检疫和复检,并作出行政处罚。发现引起疫情或者存在疫情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人员依法进入车站、景区、商店、物流仓库、建筑工地、木材加工企业、苗圃等实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积极配合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5号、6号、

    7号、8号

    2.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发出联合通知 要求切实加强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林芝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林芝供电公司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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